全国首例利用泰达币(USDT)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迎来终审判决,主犯张某因诈骗罪、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,涉案团伙成员分别获刑三至十年不等,该案判决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新型货币犯罪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也为虚拟货币参与者敲响了法律警钟。
经审理查明,2021年至2022年,张某伙同他人搭建虚假投资平台,以“高额回报”“泰达币稳定增值”为诱饵,诱骗受害人将人民币兑换为泰达币后转入指定钱包,随后通过跨境多级钱包转移、兑换成境外法定货币等方式洗白资金,累计诈骗金额达1.2亿元人民币,受害人遍布全国20余个省份,法院认为,泰达币虽非法定货币,但因其具备支付、储值功能,且交易匿名、跨境流转便捷,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洗钱和诈骗,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财产安全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、洗钱罪,应依法严惩。
此案判决明确了虚拟货币犯罪的定性标准:即便以“去中心化”“匿名性”为幌子,只要涉及非法集资、诈骗、

本文转载自互联网,具体来源未知,或在文章中已说明来源,若有权利人发现,请联系我们更正。本站尊重原创,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,请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有关于文章内容的疑问或投诉,请及时联系我们。我们转载此文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同时也希望找到原作者,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!